电梯噪声检验规定 | 作者:张建波 发布日期:13-05-13 浏览次数:1894 | 电梯噪声检验规定
电梯噪声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:
1.机房噪声: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/s的电梯,不应大于80dB(A);对额定速度大于4m/s的电梯,不应大于85dB(A)。
2.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运行中轿内噪声:对额定速度小于等于4m/s的电梯,不应大于55dB(A);对额定速度大于4m/s的电梯,不应大于60dB(A)。
3.乘客电梯和病床电梯的开关门过程噪声不应大于65dB(A)。 | 来源:网站 |
| | 所属地区:浙江杭州 | 公司规模:501 - 1000人 | 成立时间:1978年 | 经营模式:生产型 | 所属行业:杭州市南阳经济开发区阳城路(萧山观潮城旁)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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