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4亿元,普洱推进流域补偿提质增效
时间:2025/2/18 8:00:38 来源:打印
近年来,云南省普洱市立足群众利益,聚焦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重点及薄弱环节,通过完善分类补偿制度、健全纵向生态补偿制度、深化横向生态补偿、完善资源占用补偿方式等多项举措,加强财政资金统筹,形成资金合力,务求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提质增效。
据普洱市生态环境局通报,2018年—2024年,全市共争取中央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4.08亿元,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4.16亿元。
完善分类补偿制度。建立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。以澜沧江、李仙江等重点流域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,实施化肥农药减量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、重点水域禁渔区管理,实施糯扎渡电站库区“网捕过坝”项目,促进上下游鱼类基因交流,完成渔业资源增殖放流60.5万尾。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。严格落实森林资源统一管护建设规范、公益林管理办法,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。2018年-2024年,投入中央、省、市林草专项资金为69.77亿元,重点支持林业公益林补助和管护、退耕还林、森林防火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林草生态建设工程。推进国土绿化和森林草原实地保护管理,落实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,严格执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停伐政策。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,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面积1856.39万亩,每年奖补资金5843.02万元,奖补农户共39.6万户。加强耕地生态保护补偿。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,通过采取优化施肥、深翻耕、休耕等措施,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。2022年—2024年5月,累计下达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98388万元,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6586万元。
健全纵向生态补偿制度。印发《普洱市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》《普洱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》,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体系,推进生态保护补偿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衔接。2023年安排市级河(湖)长工作经费400万元,下达流域200-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资金2160万元,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,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6078万元开展小型水库新建、除险加固、维修工作,助力打造优美水环境。统筹各级财政资金4.73亿元,为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”申遗提供财政保障。
深化横向生态补偿。探索建立澜沧江流域跨县补偿机制,编制《普洱市澜沧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建设实施方案》及《澜沧江流域(镇沅景谷段)横向生态补偿协议》,促进生态资源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协调发展。加强横向补偿制度的引导支持,完善古茶树资源保护补偿机制。实施普洱市中老越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,以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为纽带,促进流域上下游统筹保护和协同发展。
完善资源占用补偿方式。建立占用补偿机制,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,率先进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平台挂牌交易。2024年7个土地整治项目入库,产生耕地数量指标473.67亩、水田规模指标795.40亩、粮食产能指标30.13万公斤。
责任编辑:rain
本文标签: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44亿元,普洱推进流域补偿提质增效